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支出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财政风险,保障政府切实履行合同义务,江苏省邳州市出台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项目。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需要,区分轻重缓急,科学规划建设项目,适度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合理确定建设标准、规模和期限,防止过度超前建设。
二是强化规范实施力度。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前必须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得立项审批。部门单位应当在决策环节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以及资金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论证。
三是严格开展事前评估。部门单位应先按照《邳州市市级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提供绩效评估报告,遴选出评估结果等级为“优”“良”的项目,申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论证工作坚持公平合理、公开透明、从严审核。
四是综合评价投资项目。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根据财政收支平衡状况,对统筹财政预算财力、转贷新增债券、土地出让金等收入以及保障项目实施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结合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综合评价项目实施对财政的影响状况,作出是否“通过论证”的结论。